「老闆,微糖紅茶1杯!」為了健康,不少人會選擇喝微糖或半糖的飲料,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,A店家跟B店家微糖的定義可能不太一樣,如果又加了珍珠、椰果等配料,整杯飲料的含糖量及熱量更會大大提高。有鑑於此,衛福部預告修正草案,加強現調飲料總糖量、總熱量的相關規定,以後有多少糖將不再由業者說了算。
衛生福利部(簡稱衛福部)今(109)年3月預告修正「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」草案,未來現場調製飲料的標示訊息都必須透明化,預計在1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。
草案修正重點如下:
1.不能只分大中小杯,飲料「實際容量」必須標示清楚。
2.總糖量和總熱量要標示清楚(含配料),將現行添加糖量及該糖量所含熱量的標示,修正為「應標示該杯飲料總糖量及總熱量,且兩者得以最高值表示」。糖量可以換算成「方糖數」標示(每顆方糖以5公克計算)。
3.茶、咖啡飲料中的茶葉及咖啡豆須標示原產地(國),若原料混合2個以上的產地,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標示。
4.總咖啡因含量標示方式的規定,除了原訂以紅黃綠標示區分外,也可以直接標示該杯飲料的總咖啡因含量,得以最高值表示。
5.果蔬汁含量未達10%者,品名應標示為「○○飲料」或等相同意義的字樣,更明確果蔬飲料的標示。
別被「微糖」給騙了 一杯糖量可能就破表
根據目前衛福部食藥署的相關規定,具有營業登記的連鎖業者,需在其店面明顯處註明飲料的全糖添加量和熱量,標示方式如「全糖添加量○○公克,所含熱量計○○大卡」等。
但這容易造成3個問題,1.微糖、半糖時,消費者需再自行按比例換算糖量、熱量,顯得標示不夠直接明確;2.很多標示沒有將配料(如珍珠、冬瓜露)納入計算,使民眾容易忽略飲品的總糖量與總熱量;3.各店家糖量定義不一,同樣是微糖,但實際糖量可能都不一樣。
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陳瑜絢表示,目前草案是要求業者標示出飲料中糖量與熱量的最高值(通常是指在全糖狀況下),目的是希望讓消費者可以更清楚自己喝下的營養成分,並依照自身狀況再去跟店家調整糖量。
但台灣營養基金會執行長吳映蓉也指出,雖然標示出最高值(通常是全糖狀況下),但不代表各飲品調整成微糖或半糖,糖量就不會超標,以1杯「微糖」的梅子綠茶為例,含糖量其實也相當於「10顆方糖」,與世界衛生組織(WHO)建議的每日糖分攝取量不超過25~50克(約5~10顆方糖)相比,1杯就已達到上限,更別說還要加上其他飲食中的含糖量(如水果、糖醋肉等等)。
果漿、冬瓜露都算配料 未來均將納入計算
基因營養功能醫學專家劉博仁醫師也曾說,手搖杯飲料含糖量,不能代表真正的熱量,例如一杯全糖的珍珠奶茶,店家標示含糖量可能為15顆方糖,但是整杯飲料的總熱量推算起來,可能相當於30顆方糖的量,由此可知配料含糖量與熱量的驚人。
未來如未依規定標示或有標示不實者,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,處以3萬元~300萬元或4萬元~400萬元罰鍰。